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乡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备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告诉》的告诉
各县(市、区)农机开展中心,金乡县农业乡村局,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开展局,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
现将《山东省农业乡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备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告诉》(鲁农机字〔20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告诉要求,充沛的发挥农机置办补助方针的引导效果,全面保证粮食生产安全,进步粮食烘干机械化水平,补齐农业机械化开展短板,着力引导农机化改变开展方法与经济转型,更好满意广阔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农业装备的需求。
附件:山东省农业乡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备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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